童裝、童鞋、紙尿褲等兒童用品關系著兒童的切身利益,其安全性至關重要。近年來,我國對于兒童用品的監(jiān)管力度也不斷提升。
今年六一前后,北京市工商局組織開展了北京市流通領域兒童服裝、兒童鞋、兒童玩具、兒童牙刷、學生用品、嬰兒紙尿褲6類兒童用品的抽查檢驗。
結果顯示,所采集的學生用品質量較好,并未出現(xiàn)不合格商品;兒童玩具、兒童牙刷、嬰兒紙尿褲質量整體也較好,各僅有一組不合格;兒童服裝及兒童鞋未發(fā)現(xiàn)安全性能指標不合格現(xiàn)象,但存在色牢度、纖維含量及標識等使用性能指標不符合標準現(xiàn)象。
據(jù)悉,此次抽檢的兒童服裝嚴格依據(jù)國家相關標準進行檢測,檢測項目主要包括標識、纖維含量、染色牢度、PH值、甲醛、禁用偶氮染料、異味等多個指標。
相關負責人表示,此次抽檢的兒童鞋類商品則主要依據(jù)QB/T 2880《兒童皮鞋》、QB/T 4331《兒童旅游鞋》以及相關標準進行檢測。檢測項目主要包括標識、感官(外觀)質量、剝離強度、外底耐磨性能、成鞋耐折性能、外底硬度、襯里和內墊摩擦色牢度、異味、游離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含量、皮革中Cr(Ⅵ)—六價鉻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含量、重金屬等項目。主要不合格問題為標識、感官質量、耐折性能、耐磨性能項目。
據(jù)相關資料顯示,自2012年8月1日期,我國開始施行GB18401-2010《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,該標準將兒童服裝產品分為A、B和C類,特別指明這三類分別為嬰幼兒紡織產品、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產品和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產品。不同類別的兒童服裝,在甲醛含量、PH值、色牢度等方面的要求也不同,其中A類產品的所有安全技術指標均嚴于B類和C類。
對于該規(guī)范,業(yè)內專家表示,該標準明確要求嬰幼兒服裝必須達到A類標準,貼身穿的衣物必須達到B類標準,而C類標準的衣物不可接觸皮膚。
此標準擴大了嬰幼兒紡織品覆蓋的年齡段范圍,由先前的0-24個月擴充至36個月以內的嬰幼兒,并附注“一般適用于身高100厘米及以下嬰幼兒使用的產品可作為嬰幼兒紡織產品!卑凑者@一標準,在安全技術類別上,3歲以內的兒童服飾必須達到A類標準,并且要在吊牌上標注“嬰幼兒用品、GB18401-2010、A類”等字樣。
此外,國家標準委正式發(fā)布的國內部專門針對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(童裝)的強制性國家標準——《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(GB 31701-2015)(以下簡稱《規(guī)范》)即將在2016年6月1日正式實施。
有業(yè)內人士表示,此項新規(guī)范的實施有利于全面提升童裝在安全性能方面的監(jiān)管,有助于引導生產企業(yè)提高童裝的安全與質量,保護嬰幼兒及兒童的健康安全。同時,《規(guī)范》的發(fā)布有利于童裝生產安全技術標準的提高,也有助于童裝產品出口,以更嚴的標準應對出口市場的貿易壁壘。
可以預見,未來的中國童裝市場將以安全作為全面升級的要素,各大童企也要有充分的準備,只有認真對待安全問題的企業(yè)才能在童裝市場走的更遠。